一、参展范围
1、参展类别:
艺术作品类:绘画、书法、雕塑、摄影、陶艺、民间原生态、艺术设计等。
艺术产品类:工艺美术品、艺术出版物、美术用品、艺术家具等。
2、参展单位:艺术家、艺术创作机构、艺术品经营机构、艺术品生产机构及相关产业。
3、参展资格:报名参展单位提供申报资料,由组委会和艺术评审委员会审定或由权威机构推荐的机构、团体或个人。
4、作品销售:参展者及相关机构自行定价,作品售出后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现场纳税。
二、报名手续
1、报名时间:2007年6月25日前报名并提交申报资料及全额展位费;
2、申报资料:2007年7月5日前统一交寄艺博会组委会办公;
① 展位申请(确认)表;
② 刊登选集作品反转片(四色胶片)、参考照片及相关文字说明;
③ 参展作品影印件5件以上(资格认定及评奖、宣传参用);
④ 全额参展费用。
3、参展确认:以上手续和资料完备,经艺术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者,组委会于2007年7月15日前寄发参展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团体报名参展者,由组织机构负责下发至艺术家);未入选者,同时退还所有资料及展位费。
4、布 展:由各组织单位或参展者携作品按规定时间统一布展。
三、展 馆
1、展场面积16600㎡,共设标准展位884个。
2、标准展位面积9㎡,展线9m。
3、展位设施包括:展板、射灯6盏、地毯、商务洽谈桌1张、椅2把。
4、展场设国际展区、特邀地区展区、艺术机构展区、中国艺术博览会获奖作品展区等。
5、组委会办公将根据参展者报名先后(以缴纳展位费为准)及展场的整体布局,统一安排展位。
四、收费标准
1、内光地面:A区:950元/㎡ B区:850元/㎡ C区:750元/㎡,最低起租面积不少于36㎡,并按9㎡递增,不含任何展览设施,展位搭建费用另行支付。
2、展板外侧可展示作品的展位,加收500元,免费提供两盏射灯。
3、展位费优惠条件:
① 3个展位起租优惠10%;6个展位起租优惠15%;10个展位起租优惠20%;
② 参展两届以上者优惠5%;
③ 3月31日前报名并交纳全额展位费者优惠8%;
④ 4月1日到4月31 日报名并交纳全额展位费者优惠5%;
注:第①、②、③、④款优惠条件可分别与套餐同时享受;
第①、②、③、④款优惠条件不可同时享受。
详细展位价格见附录一:《2007中国艺术博览会暨首届送拍作品展参展、参评、参登价格明细表》。
4、通过银行汇款或邮局汇款的参展者,请及时将汇款单复印件邮寄或传真至组委会办公。
5、组委会办公收到展位费后,开具有效收据,随《参展通知书》一并寄出。需正式发票者,报到时凭收据更换。
注:参展者于2007年5月31日前单方面提出退展,组委会将扣除所缴纳参展费用的25%;2007年6月31日前提出退展者,组委会将扣除所缴纳参展费的50%;2007年7月1日后提出退展者,组委会恕不退款。
五、服 务
1、充分发挥中国艺术博览会十余年品牌优势及特殊背景,通过多种媒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特别针对 中国艺术博览金奖艺术家、长期合作团体进行点对点的重点推介。
2、展会前后拟举办艺术沙龙,为中国艺术博览金奖艺术家、长期合作团体和收藏家、国际知名送拍机构 搭建友好的互动平台。
3、展馆内设立:
① 中国艺术博览金奖咨询处为广大参评艺术家及艺术机构提供现场咨询服务;
②《中国艺术家获奖作品选集》销售专柜供广大参展者、收藏家及艺术爱好者选购;
③ 服务中心提供电话、传真、打印、布展工具、文具用品、餐饮等相关服务。
4、组委会办公代办在京住宿、订购火车票、飞机票。
5、提供仓储、运输、画框租赁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