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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中国艺术博览金奖”参评须知


一. 参评范围

    1.参评者范围:
       2007中国艺术博览会暨首届送拍作品展参展艺术家;
       参加以艺博会名义组织的其他展会或艺博会网上展览会的艺术家。

    2.参评作品范围: 绘画、书法、雕塑、摄影、陶瓷、民间原生态、工艺美术作品等多种艺术门类的艺术作品。

二. 参评要求

   1. 参评作品系艺术家本人原创;

    2. 参评作品数量应不少于2幅。

三. 作品提交时间

    2007年8月10日前,逾期视为放弃参评。

四. 作品提交要求

    1. 请将作品拍成数码照片并刻录成光盘,附带《2007中国艺术博览金奖参评报名表》提交至中国艺术博览会艺术评审委员会办公。每幅作品照片不少于2张,清晰度不低于500万像素(谢绝电子邮件)。

    2. 参评者须详细填写参评报名表并签字确认。

五. 参评费用

    参评者须缴纳参评报名费100元/人;
    获金奖艺术家须交纳1000元参评费(用于制作工本费、公示费及评委回报);
    未获奖者除报名费用之外无需交纳其它费用。

六. 关于知识产权

    1. 所有参评作品,在报名参评之前须解决著作权的归属。评选过程及其后的宣传活动中出现的任何涉及著作权的纠纷,与中国艺术博览会组委会、艺委会及其他相关机构无关。

    2. 中国艺术博览金奖及相关活动的名称、标识、创意等知识产权归中国艺术博览会组委会所有;未经组委会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七. 相关说明:

    1. 获奖艺术家及作品须统一由组委会做出公示,无论该公示行为表现为何种方式。

    2. 作品参评产生的运费或保险费敬请参评者自负。

    3. 在充分尊重参评者意愿并征得本人同意后,艺委会有权对提供的艺术作品进行永久性无偿收藏,或向其他知名权威机构推荐收藏。

    4. 中国艺术博览会组委会对中国艺术博览金奖评选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5. 本须知未尽之处敬请登陆“中国艺术博览会”官方网站(www.cnartexpo.com),详阅《中国艺术博览金奖评选办法》及《中国艺术博览金奖评选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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